汕尾市南天湖第二届全国梅花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芳香一夜破重围,如放三千白鹭飞。 粤东汕尾市陆河县南天湖风景区,依山傍水,背倚南翠峰,遥看神象山,西有红椎林自然保护区,东峙鹰嘴雄峰,山清水秀,风景如画,气候宜人,是休闲度假、赏梅吟诗的天然氧吧。待到梅开之时,更是一片香雪海,婀娜多姿,风情万种,异彩纷呈,美不胜收。 梅是诗词的千古文化基因,为了提升南天湖梅花文化的影响力,决定举办第二届南天湖梅花诗词大赛。
一、指导单位: 汕尾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中共陆河县委宣传部
二、主办单位: 陆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中共陆河县南万镇委镇政府 深圳市长青诗社
三、承办单位: 广东陆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汕尾市文化馆 汕尾市汕尾诗社 陆河县诗词学会 南告民宿文化村
四、征稿主题 围绕汕尾市陆河县南天湖一年一度的梅花盛景着笔。(温馨提示:写白梅!这里漫山遍野都是白梅。)
五、体裁要求 1、本次大赛征收:律诗、绝句、古风、词; 2、律诗、绝句默认平水韵,新韵注明;词默认词林正韵,新韵注明; 3、要求推陈出新,合法合规,形神兼备,杜绝口号。
六、奖项设立(分诗类和词类设奖) 一等奖各1名,每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各2名,每位奖金5000元; 三等奖各5名,每位奖金1000元; 优秀奖各10名,每位奖金200元;
七、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及海内外各界人士
八、大赛时间 1、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截稿; 2、评审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20日完成评审工作; 3、评选办法∶ 聘请诗词专家,力求公平公正。
九、注意事项 1、数量:每位参赛者投稿诗、词各限2首。 3、杜绝抄袭、套改或化名多投,参赛作品须为最新原创作品,且未在报刊、网络公开发表过。如发现一人反复投不同作品的情况,取消其比赛资格。不侵犯任何第三人著作权,因侵权而可能引发的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投稿格式。勿以附件形式投稿,在主题栏内要有“梅花诗词大赛”字样。稿件一律靠左对齐、顺序是:
作者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标题(不用书名号); 正文两句一行;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和微信号。
5、所有投稿作品,作者享有永久署名权,获奖作品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包括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朗诵演出、展览展示等),使用时不另付稿酬。 6、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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