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背景 芦溪小学创办于1901年,其前身是为纪念宋代理学家周敦颐在芦溪开坛讲学而创办的江南六大书院之一的“濂溪书院”。自1901年濂溪高等小学堂办学以来,芦溪小学已经走过了120个春秋。作为一个跨越百年的老校,学校几经迁址,历经沧桑,逐渐形成了属于自己的优秀文化与深厚秉性,为社会各界培养了大批人才,先后获评了全国红花集体、全国红旗大队、全国红旗中队、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示范学校等荣誉。为继续弘扬百年芦小精神,分享对办学120周年的喜悦与期盼,特举办芦溪小学办学120周年诗词、楹联征稿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 活动主题
传承千年濂溪文化,厚实百年芦小精神。以诗联方式,崇周子文风,厚植学校“一训三风”(校训:立德、明理;校风:崇德、至诚;教风:博学、乐教;学风:明志、上进)。歌莲之洁雅、学莲之品正、展莲之韵神,打造“莲文化”教育品牌。扬“养成教育”“君淑教育”“特长培养”优势,张扬学生自信,擦亮学校英模中队文化这一靓丽名片。 三 活动目的
1.回顾学校办学历史,展现办学成就,展望美好未来,扩大知名度,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学校全面、快速发展。 2.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弘扬芦小精神,展现芦溪小学的风采与魅力,展现芦溪小学浓厚的人文底蕴,激励和鼓舞全校师生员工的热情,提高师生、校友对学校的了解与认识,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 四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 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小学 协办单位 萍乡市芦溪县诗词学会 萍乡市芦溪县楹联学会 五 征稿对象
历届校友、历任教师、在校师生、萍乡市诗词楹联爱好者。 六 征稿要求
(一)近体诗体裁要求: 1.平仄、对仗应符合近体诗格律的各项规定(标注了“古风”的作品可不受此限)。 2.押韵必须是平水韵或中华通韵,并在诗作标题后的括号内标明“平水韵”或“中华通韵”字样。未按此要求标明者或押韵与作者所标明的用韵标准不符者,一律视自动放弃参评。
(二)词的体裁要求:词作来稿必须符合《白香词谱》中相应词牌的词牌名称、格式(含字数、断句、领字、平仄、对仗)。凡使用《白香词谱》中未收录的词牌进行创作的,应以该词牌的定格词谱为准。同时,应在来稿每首词的标题后面括号内标明“词韵”或“中华通韵”字样。投稿同时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征集征文小帮手,并微信订阅置顶,第一时间知晓全网最新征稿赛事资讯。
(三)楹联体裁要求: 1.来稿作品必须符合联律的各项规定,避免出现失对、平仄失调(含三平尾)、不规则重字和合掌等错误。上下联在内容上应相辅相成。 2.单比(半联)字数上限为25字。 (四)其他要求 1.诗词、楹联类作品来稿,每位作者每类作品以4首(副)为限。对于同一作者多投作品数量的来稿,每类作品将只取前4首(副)参加评审。 2.来稿诗、词作品中所用典故,必须附有简短注释。 3.参赛作品必须一次成稿发出,稿件发出后不得再进行修改后重新投稿或增加投稿数量,组委会只会承认同一件作品的第一稿文字。 4.来稿文责自负。参赛来稿不得有抄袭他人作品,或改头换面抄袭他人作品的行为。一经发现有此种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新作,拒绝使用已在报刊上发表过的作品和曾经获过奖的旧作参加本次比赛。 6.来稿作品后面必须附有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微信号和通信地址)。不要在每首来稿作品的标题后署名。 7.对于参加本次比赛的来稿,主办方有无偿使用、展示、印刷发表的权利。参赛者一经投稿,主办方即视为参赛者对此规定无异议。 8.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恕不退稿。如需退稿请通过邮局汇款50元至收稿处,并须汇款人与投稿人姓名一致。 七 作品评审
聘请诗词、楹联专业人士进行评比。作品奖项设置如下: 诗词类作品: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个。 楹联类作品: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若干个。 一等奖奖金:1000元,二等奖奖金:5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优秀奖:发放校庆纪念品。 八 投稿方式
1.投稿方式一:征稿启事刊登日起即可投稿,投稿可用快递或挂号信投寄。收件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小学校庆办公室,接收人:周老师13879973123 所有来稿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和手机号。投稿者如是校友的,请注明真实姓名、入校时间及班主任(如2001级1班,班主任:xx)等信息。 2.投稿方式二:投稿也可发至电子邮箱:316289778@qq.com或微信号:13879973123(周老师)。 九 截稿时间
2021年12月10日截稿(以寄出日凭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