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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31截止】2018年“法治象山”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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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00: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法治象山”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2018-01-09 缨溪诗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繁荣法治文艺创作,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象山县普法办、象山县司法局、象山县政协缨溪诗社决定联合举办2018“法治象山”楹联大赛。
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治象山建设。

二、征集范围
大赛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涵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积极健康,主题鲜明,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符合楹联艺术形式要求。
作品为原创新作,严禁抄袭。
每位参赛作者作品最多限3副,字数不限,不退原稿。

五、奖项设置
大赛由举办方组成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各奖励800元,优秀奖各奖励500元。
获奖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享有公益使用权(举办展览、进行书法美术作品再创作、出版相关书籍、印制春联等,不另付稿酬)。

六、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投稿信箱:yingxishishe@163.com

投稿时请在邮件标题上标明“法治象山”字样。同时要求写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邮编、身份证号码。

七、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有权选择部分参赛作品,在大赛期间在缨溪诗社新浪博客、公众微信平台、象山县司法局公众微信平台及有关媒体等刊发,不另付稿费。
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凡参赛投稿者 ,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象山县普法办
象山县司法局
象山县政协缨溪诗社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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