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在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窗口作用,不断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展现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人文生态景观和建设成就,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与福建省作家协会联合举办“绿色宝库 生态佳园”诗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文主题
绿色宝库 生态佳园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作家协会、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
三、征文范围
1.未曾正式发表出版及获奖,反映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以及福清灵石国有林场自然、人文生态景观和建设成就的作品。
2.体裁:格律诗词、现代诗、散文。
3.投稿人不限省籍、国籍,不分旧作新作,不限字数,只要是健在的作者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均可参加本活动。
四、奖项设置和奖励方式
1.分设格律诗词组、现代诗组和散文组,各评选优秀作品10名、入围作品10名。
2.优秀作品奖金各1500元,入围作品奖金各500元。
3.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并颁发获奖证书和作品集1本。
评选结果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作家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公布。
五、征文截止日期
2017年9月30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
六、投稿方式
1.将参评表(在福建文艺网下载)一份和符合评选要求的参评作品一式10份送交或快递至评审办公室(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作协)。
2.以附件形式将电子版申报表和作品发送到省作协征文邮箱fjzxzw@163.com,并注明邮件主题注明:森林公园征文+征文类别(格律诗词、现代诗或散文)。
3.格律诗词以五首(含组诗)、现代诗及散文以三首(篇)为投稿上限。
4.作品一次性发送,不可重复发送。
七、法律申明
1.主办方对参赛入围作品享有使用权,继续使用不再付稿酬。
2.征文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3.入选作品如为多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主办方只负责对接署名第一位的作者(有关权益的内部分配由该作者自行负责)。
4.本次活动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
联系人:张枚,电话:0591-83712797。
附件:1.“绿色宝库 生态佳园”征文活动参评表
2.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简介
3.福清灵石国有林场简介(点击下载)
福建省作家协会
福州植物园(福州国家森林公园)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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