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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截止】关于举办“洛阳之春”诗词诗歌征集暨朗诵活动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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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15: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举办“洛阳之春”诗词诗歌征集暨朗诵活动的启事

为喜迎党的十九大,助推洛阳市委“9十2”工程,宣传古都,歌颂花城,洛阳市文广新局、洛阳市社科联、《洛阳晚报》、洛阳诗词学会、洛阳诗词学会朗诵艺术分会(筹)、洛阳市映山红朗诵艺术团、洛阳市高校文联等,于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联合举办“洛阳之春”诗词诗歌征集暨朗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从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止。

二、征集范围及作品内容:
面向全国,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助推洛阳市委“9+2工程”深入实施”为主题,围绕古都洛阳历史文化与山水形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洛阳市各项事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风貌,进行诗词诗歌创作,为美丽洛阳,吟诗歌唱。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健康,适宜朗诵,不得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三、征集作品形式:
征集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以适合朗诵的现代诗(控制在60行以内)和格律诗(默认平水韵,新韵请另外注明)为主,兼收部分散文诗。现代诗(含散文诗)每人限投2首、格律诗每人限投3首。

四、活动组织及奖项设置:

(一)、本次活动由洛阳市文广新局、洛阳市社科联、《洛阳晚报》主办,洛阳诗词学会、洛阳诗词学会朗诵艺术分会(筹)、洛阳市映山红朗诵艺术团、洛阳市高校文联等承办。

(二)、运用各种方式,面向全国,发布通知,征集作品,进行评奖。
一等奖1名,奖价值人民币1000元奖品;
二等奖3名,各奖价值人民币500元奖品;
三等奖10名,各奖价值人民币100元奖品;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价值50元奖品。

(三)、适时举办“洛阳之春”原创诗词诗歌朗诵会。
所有获奖作品,除颁发奖品与荣誉证书外,还将择优推荐参加朗诵会、在相关报刊予以发表,进行宣传和展示。

五、投稿邮箱及电话:

投稿邮箱:
lyzc2017@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杨亚菲13838820226
高艳芳15137977177

欢迎广大文友踊跃投稿,诗词诗歌作品一律采用电子文档投稿。来稿时,请务必注明“洛阳之春”征文字样,并署上作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本次活动不接受纸质稿件)
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活动组委会所有。


“洛阳之春”诗词诗歌
征集暨朗诵活动组委会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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