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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10截止】绥阳县诗歌大奖赛组委会关于征集“诗画配”诗歌大赛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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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4: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绥阳县诗歌大奖赛组委会关于征集“诗画配”诗歌大赛的启事

2016-11-09 12:21:00  作者:绥阳县电子政务办  来源:县诗歌大奖赛组委会


为进一步弘扬“中国诗乡”文化,提高绥阳对外宣传影响力和知名度,用诗歌展示绥阳人文历史,风土人情,自然风光、旅游资源,促进绥阳全域旅游发展。根据大赛方案,面向广大诗歌爱好者征集“诗配画”原创作品。

一、征稿内容
1、体现绥阳新时代、新跨越、新活力、新成就。
2、聚焦“中国诗乡  世界休闲公园”的定位。
3、绥阳的人文、历史和自然风光。

二、征稿要求

1、参赛者首先进入绥阳门户网站点击组委会提供的80幅图片,观看后进行创作,需要了解绥阳情况,请进入绥阳门户网站查阅有关资料。

2、作品必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尤其关注有独特艺术视觉、个性独异、先进性、思想性强的作品,征稿体裁为古体诗(不含词和曲)和现代新诗(不含散文诗)。每位作者参赛作品不超过2首,现代诗每首限8至15行,少或多视为不符合规定作品。

3、必须是原创作品,且从未在纸媒体、电子刊及网络发表过的作品。杜绝拼接、套改、抄袭等作品,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对于存在著作权、名誉权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收回作品获奖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4、古典诗词评审默认为平水韵。如用新韵,请注明。

5、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和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改编或演出,有权在媒体上展示、展播、或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不再支付稿酬)。

6、参赛者需提供真实姓名或笔名、简介(100字以内)、身份证号、通信地址和电话。本次参赛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不支付稿酬。

三、征稿时间
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2月10日止。

四、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一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8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18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优秀奖50名:奖励人民币200元。

五、评选及颁奖
1、主办方将聘请国内著名诗人、专家学者、诗评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评选过程接受媒体监督,评选结果将在网上公示。评委不参与评奖。
2、参赛优秀作品和获奖作品编辑成册,由国内正规出版社出版。
3、邀请部分获奖作者参加2017年初举行的诗歌大赛颁奖暨吟诵晚会(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及会议相关事项)。

六、投稿格式和方式

参赛者将图片下载附在文档下方。
参赛作品一律用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在文件名前+编号+姓名+作品名称+体裁。
内容为仿宋字体,总标题3号字加黑,分标题4号字加黑,内文小4号字,a4纸张。

投稿邮箱: 376291983@qq.com

联系人:宋胜华,联系电话:0851-26363126


绥阳县“诗配画”诗歌大奖赛组委会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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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8 15: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诗乡绥阳﹒诗配画1号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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