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小渔村文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诗词 对联
查看: 13144|回复: 48

小渔村诗词曲赋学堂班规守则

  [复制链接]

214

主题

2373

帖子

6481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6481

注册会员贵宾会员金牌会员高级会员中级会员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超级版主论坛元老

发表于 2014-4-8 22: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渔村班规守则
      入群必须用中文注册小渔村论坛,注册名和班级名一致。学号(群名片)未经班委批准不得擅自改动。
网址:http://chinaxiaoyucun.com/forum.php
一、自觉遵守小渔村管理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二、群里禁止谈论政治以及其他不宜谈论的话题,不发有不良影响的图片,不得有人身攻击的语言,不传播诋毁他人的不良语句。建成活泼、有序、和谐、温馨的文明班级。
三、按时听课,在小组群提前签到。有事或不能准时听课的要提前请假。
四、遵守课堂纪律,讲课期间不要随意插话。有问题的课后再请老师解答,给大家和自己一个良好的听课环境。
五、认真完成作业,对评阅老师点评有异议者切莫有过激语言,可与评阅老师  班主任或主讲老师沟通解决。连续三次没写作业者,将取消其在本期的学习权利。
六、做好学习讲义整理积累,本班学习讲义,是老师的劳动成果,只限本班同学间传递,不许外传,不许公开发表。
七、积极参加群里讨论和其他的各项活动,在班上积极发表自己的作品,供大家欣赏或纠错,积极搜索资料或佳作,供大家学习。
八、热爱班级,要有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积极配合老师及班委的工作。
九、除学校、班级通知公告及老师讲课,平时不得使用红色字体。尽量不要使用与老师相同或接近的字体颜色。
十、
请自觉遵守,若有违背给与警告,重则除名。其他未尽事宜请听从老师安排。

=================================================================
各班淘汰不做作业的人的方法如下:
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三次以上者,不能升级下一学段。
升级建新群。先请完成作业同学进新群后。解散原来的群。
用这样的方法淘汰不做作业的。这方法各班普遍在用。
哪个班没用因而影响教学效果的 自己负责。


踢人原则:
班群管理只设置班委管理以上者,学习群不易设置太多管理。管理不能随意踢人,若捣乱和影响渔村利益的直接移除。
谈论政治的、色情的、广告的当场移除。








闲寻乐事,静品书香。

0

主题

76

帖子

593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593

中级会员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超级版主论坛元老注册会员高级会员

发表于 2014-6-16 18: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班规,争取当个好学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08

帖子

39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93

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优秀版主超级版主论坛元老注册会员中级会员

发表于 2014-6-26 10: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熟读小渔村诗词曲赋学堂班规守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

帖子

1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2

积分
19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4-6-26 19: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遵守学堂班规守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1

帖子

150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50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4-7-12 20: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幼儿园到大学毕业,我都是好学生,争取在这里也当上好学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9

帖子

5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54

注册会员

QQ
发表于 2014-7-16 20:5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必会努力遵守,加油加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帖子

1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2

积分
12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4-8-6 11:43: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尊守紀律,好好學習,認真聽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

帖子

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2

积分
6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4-8-6 12: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帖子

1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2

积分
18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4-8-6 13:4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应该会是好学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5

帖子

49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2

积分
49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4-8-6 23: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已读班规,认真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蜀ICP备2021028321号-1|小渔村文学论坛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309号

法律顾问:王焕文律师(静飘) 葛全中律师 广东威纳氏律师事务所

GMT+8, 2025-6-7 02:46 , Processed in 0.100001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