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征文大赛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浦东开发开放28周年,传承弘扬中国诗歌文化,组织广大诗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抒写出接地气、有温度、有质量的时代作品,助推“文化周浦”建设,打造浦东诗歌文化品牌,经研究,特举办首届“周浦杯”诗歌征文大赛。 一、 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专业委员会 2、主办单位: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浦东新区作家协会 3、承办单位: 浦东新区周浦镇文化服务中心 4、协办单位: 浦东新区作家协会陆家嘴分会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 三、征文对象 凡生活、工作、学习在上海浦东的诗人和诗歌爱好者,或了解熟悉浦东周浦的全国各地的诗人和诗歌爱好者,均可参加此次活动。 四、征文内容 主要以反映周浦的自然风貌、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名胜古迹、人文情怀,尤其是近年来周浦的建设历程、发展变化、社会生活变迁和人民群众昂扬的精神面貌等内容,富有真情实感,语言凝练,抒情、记事、记人、咏物均可。 五、征文要求 1、作品体裁以自由诗和格律诗词为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行数不超过40行(不接受组诗投稿,每人限投2首)。 2、作品要求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如涉及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文责自负。 3、来稿作品均被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尊重作者署名权的前提下,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编辑、结集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不另付稿酬。 4、来稿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联系地址(含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含手机号)。 5、作品文档具体格式为: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排版;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固定值为28磅。 7、活动联系:何国胜 1893009713 六、评比与奖项设置 1、作品评选:邀请全国著名诗人、诗评家组成评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 2、评委会成员名单: 中国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主任、著名诗人叶延滨,上海市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诗人,散文家赵丽宏,《中国作家》杂志主编,著名作家王山,《大河》诗刊主編,著名诗人高旭旺,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专业委员会主任,著名诗人张烨,上海市社科院文学研究所教授,文学评论家孙琴安。 3、评比时间: 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20日 4、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励6000元; 一等奖2名,奖励3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2000元; 三等奖6名,奖励1000元; 入围奖若干,奖励200元。 获奖者予以奖励并颁发证书。征文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属诗歌征文大赛组委会。 信息来源:首届“周浦杯”诗歌征文大奖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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