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小渔村文学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诗词 对联
查看: 845|回复: 1

资治通鉴班二年级第三讲班委作业

[复制链接]

239

主题

340

帖子

133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338

宣传达人灌水之王突出贡献论坛元老中级会员注册会员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6-3-12 21: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业:选择适当的形式评论以下三个事件:周武公退楚师,田单复国,春申君上书秦王救楚。可以分别三个件事进行评价,对比三件事所发生的背景、做这件事人的智谋,也可以只评价其中一件事或两件事。评价形式可以是诗,也可以是词,可以不用诗词。

0

主题

13

帖子

10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104

中级会员优秀版主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6-3-19 01: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武公退楚,田單復國,春申君書秦救楚,這三件事情如果放在一起說的話,首善之事,當然還是周武公退秦,赫赫宗周,雖弱其德未衰,足為天下之主,西南羋楚,雖強,其德平平,僅足稱一國之主,侵天下之主,于義不符,武公使人說而楚,乃在正綱紀,別是非,此事于事理最正,至於次善之事,當屬春申君書秦救楚,春申君雖非楚宗室,然仍食人粟,為人臣,秦以霸道而侵楚,于綱紀不符,歇沁力救主,于心而論,有其忠也。最末者,乃田單復國,其一,齊多欺燕,燕任樂毅破之,乃天理也,其二田齊本篡逆之賊,國破宗廟不保,亦天理也,其三田單謠惑庶民,使其憎諸國,以為田氏鷹犬,愚萬民以詐全其一家之位,如以民之性命易其本家富貴,論其心與民賊獨夫無二,田齊不亡,于理有虧,田單之卑鄙,以不可複列于人類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蜀ICP备2021028321号-1|小渔村文学论坛

川公网安备 51130202000309号

法律顾问:王焕文律师(静飘) 葛全中律师 广东威纳氏律师事务所

GMT+8, 2025-6-8 21:55 , Processed in 0.12602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